化妆品导致 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接触性皮炎.光感性皮炎.痤疮.色素沉着.甲损害.毛发损害等,由于化妆品皮肤病不是 一种简单 的皮炎,也不是 简单 的色素沉着,是 一组有不同症状表现.不同处理原则 的症候群,所以针对平均每 一种病,起草 一个与之相对应 的标准. 因此,化妆品皮肤病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包括1个总则,再加上6个病种都有 一个独立 的诊断标准.
定义: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是 指由接触化妆品而引起 的刺激性接触性皮炎与变应性接触性皮炎. 【关注焦点:喝酒脸红者更易患肝癌】
一.化妆品接触性皮炎 【健康导读:预防牙疾 清洁首要】
诊断标准:1.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有明确 的化妆品接触史,且接触后较快出现皮炎改变;皮损局限于接触部位,界限清楚;[在]同样条件下, 一般较多接触者发病. 皮损形态常呈急性或者亚急性皮炎,有程度不等 的红斑.丘疹.水肿.水疱. 破溃后可有糜烂.渗液.结痂. 自觉局部皮损瘙痒灼热或者疼痛. 皮损严重程度与接触物 的浓度.接触时间有明显联系. 发生[在]口唇粘膜时可有干燥.脱屑,局部刺痒或者灼痛. 去除病因后很快痊愈. 【扩展阅读:疫苗接种后的注意事项】
诊断原则:有明确 的化妆品接触史,并根据发病部位,皮疹形态,必要时进行皮肤斑贴试验进行综合分析而诊断,但需要排除非化妆品引起之接触性皮炎.
2.变应性接触性皮炎,也叫过敏性皮炎--有明确使用或者多次使用化妆品 的历史,并有 一定 的潜伏期. [在]使用同 一种化妆品 的人群中, 一般仅有少数人发病. 原发部位局限于接触部位,但可向周围或者远隔部位扩散. 皮损形态多样,自觉瘙痒. 可表现为皮炎.红斑鳞屑.头面部红肿.眼周皮炎伴发结合膜炎.手掌手指汗疱疹样以及接触性荨麻疹样表现. 唇粘膜可表现为红肿.渗出.结痂.糜烂等,病程较长时可有浸润.增厚等慢性皮炎改变,皮损常迁延不愈.
处理原则:及时清除皮肤上存留 的化妆品;停用引起病变或者可疑引起病变 的化妆品;按皮炎-湿疹 的治疗原则对症治疗.
特别提示:接触性皮炎是 临床常见 的皮肤病之 一,诊断化妆品接触性皮炎时应排除其他原因引起 的类似病变.
二.化妆品光感性皮炎
定义:化妆品光感性皮炎,是 指使用化妆品后,又经过光照而引起 的皮肤炎症性改变,它是 化妆品中 的光感物质引起 的皮肤粘膜 的光毒反应或者光变应反应.
诊断原则:有明确 的化妆品接触史,又经过光照而[在]相应部位出现光感性皮炎.
诊断标准:有明确 的化妆品接触史与光照史. 皮损主要发生于曾使用化妆品后 的光照部位. 皮损形态多样,可出现红斑.丘疹.小水疱. 自觉症状瘙痒;慢性皮损可呈浸润.增厚.苔癣化等. 发生[在]口唇粘膜时可表现为肿胀.干裂.渗出等,下唇发病多见或者较重. 病程可迁延,停用化妆品后仍可有皮疹发生,再接触光敏物质后可再发病.
处理原则:及时清除皮肤上存留 的化妆品. 停止使用致病 的化妆品,避免光照.
三.化妆品痤疮
定义:化妆品痤疮,是 指由化妆品引起 的面部痤疮样皮疹.
诊断原则:有明确 的化妆品接触史,[在]接触部位出现与毛孔 一致 的黑头粉刺.炎性丘疹及脓疱等.
诊断标准:发病前有明确 的化妆品接触史. 皮损仅局限于接触化妆品 的部位. 化妆品痤疮 一般表现为黑头粉刺.炎性丘疹.脓疱等. 若原先已有寻常痤疮存[在],则症状会明显加重....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