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修订后 的«中华人民共与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正式开始施行. [在]“六 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这部法律将成为献给孩子们最好 的节日礼物——
“蠢死!”“你怎么这么笨啊?”……下月起,老师若比如此训斥学生,将被视为违法并有可能因此受到相应处分. 6月1日起实施 的«中华人民共与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老师禁止对未成年人说出类似 的侮辱性语言. 另外,新法还为学生休息时间立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员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等. 【关注焦点:如何规范治疗内异症以恢复生育能力】
让祖国花朵健康成长 【健康导读:常喝玉米奶增强记忆力】
新«保护法»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教育行政等部门与学校应当根据需要,制订应对各种灾害.传染性疾病.食物中毒.意外伤害等突发事件 的预案. 【扩展阅读:9大因素导致孕育低能儿】
突发事件先救孩子
据介绍,这 一规定借鉴 一些国际法律文件中规定 的“儿童利益优先”与“儿童利益最大化”等基本原则.
孩子日记不可偷看
调查显示,21.7% 的被调查学生 的父母都曾经偷看过孩子 的日记.信件.短信或者偷听过孩子 的电话. 更有甚者,有 的教师向全班同学公布学生隐私,使孩子幼小心灵受到极大伤害.
6月1日起施行 的«中华人民共与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新«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给出明确 的答案. 新«保护法»指出,任何人不经未成年人同意,不得察看他们 的日记.信件等. “妈妈们”再偷看孩子 的隐私,就有法可“管”.
不得让未成年人辍学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的调查认为,失学.辍学 的未成年人年龄小,无 一技之长,过早进入社会后无法就业,极易走上违法犯罪之路.
新«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 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 的未成年人辍学.
... 下一页